
本文是《精通格律知识十四讲》系列的第十三讲,读完本系列全部十四讲,你将会精通格律知识,夯实格律诗创作的基础。
在当代关于格律诗的观点中,有一个普遍的误解,人们往往将“格律”狭义地等同于平仄、对仗、押韵等外在格式,并在此框架下争论“形式”与“内容”孰轻孰重。
这实际上偏离了“格律”的本义与精髓。唐代诗论家早已明言:“意是格,声是律。意高则格高,声辨则律清。格律全,然后始有调。”
格律中的“格”即格调、意境、风骨,是格律诗内在精神与生命气象;“律”即声韵、格式、法度,是格律诗的外在形貌与声音秩序。
格律诗最高标准便是:“格高律清”。
本文将深入浅出,抓住格律的本质,为当代格律诗创作与鉴赏指明正确的道路。
一、“格律”的本质
要正确理解格和律的关系,为“格律”正名,还原其本意。
1、“格”的本质
“格”是诗歌超越文字层面的精神存在。“格”虽然是简单的一个字,但蕴含丰富,它包含:
意境:情景交融所生成的诗意空间,是虚实相生的艺术世界。
格调:作品所呈现的品格、气度与审美风貌,如雄浑、冲淡、高古、飘逸等。
风骨:由刚健的思想情感和凝练的语言所支撑的内在力量与骨骼。
“意高则格高”,意味着诗歌价值的首要评判,在于其精神境界是否超拔,情感是否真挚深邃,意象是否新颖独到。
一首诗即使平仄悉合、对仗工稳,但若意境平庸、情感虚伪,则其“格”必低,终非好诗。

2、“律”的本质
“律”是格律诗的形式构建。它包含:
声律:平仄交替、押韵回环所产生的音乐美。
形律:对仗、句式、章法所呈现的建筑美与结构美。
“声辨则律清”,意味着优秀的形式本身也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。清晰、和谐、精巧的声律形制,能极大地增强格律诗的感染力与记忆度。
3、格与律的关系
“格律全,然后始有调”,揭示了格律诗的核心要义:最高级的格律诗,是“格”与“律”的双重圆满与高度统一。
意境的高远需要精粹的形式来承载与凸显,而精妙的形式也因灌注了高远的情思而获得灵魂,二者是一体两面的共生关系。
杜甫的《登高》:
风急天高猿啸哀,渚清沙白鸟飞回。
无边落木萧萧下,不尽长江滚滚来。
万里悲秋常作客,百年多病独登台。
艰难苦恨繁霜鬓,潦倒新停浊酒杯。
这首诗沉郁顿挫的宇宙人生之悲(格),与其四联皆对、平仄精严、八句皆律的极致形式(律)完美结合,浑然一体,格高律清,正是格律诗的万世典范。

二、格与律的辩证关系
在强调共生的同时,古典诗学在处理意与律的具体关系时,又有明确的价值排序:“意为主,律为从”。这并非轻视形式,而是揭示了创作过程中的动力序列与价值核心。
1、“意为主”:创作的原动力与评判的终极尺度
驱动创作:“情动于中而形于言”,诗意、诗情是创作的源头活水。形式是随之而来的“成形”需求,而非预先设定的空壳。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?
当炼字造句面临选择时,应以是否能最佳地传达意境、贴合情思为最高准则。
王安石的《泊船瓜洲》
京口瓜洲一水间,
钟山只隔数重山。
春风又绿江南岸,
明月何时照我还。
“春风又绿江南岸”的“绿”字,其价值首先在于它化静为动、生机盎然的意象魔力,其次才是它作为仄声字在句中构成的音响效果。
诗歌能否穿越时空,最终取决于它是否揭示了普通人性、表达了深刻情感或创造了永恒意象。
2、“律为从”:卓越的侍从与能动的反作用
“为从”绝不意味着“次要”或“可有可无”,而是相辅相成。
精严的格律,能以其秩序感、节奏感和音乐性,将朦胧的情感凝定为清晰的审美形式,并予以强化。
李商隐无题诗情感的缠绵悱恻,与其回环往复的声律、精密工巧的对仗密不可分。精严的形式成为情感的“放大器”与“定型剂”。
李商隐的《无题》
相见时难别亦难,东风无力百花残。
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
晓镜但愁云鬓改,夜吟应觉月光寒。
蓬山此去无多路,青鸟殷勤为探看。

形式的限制有时会倒逼出语言的创新与意境的深化。为寻找一个既合平仄又精准传神的字,诗人可能“吟安一个字,捻断数茎须”,这种“戴着镣铐的舞蹈”往往能催生出意想不到的精彩。
运用得当,格律的“阻力”,可以转化为诗意的“动力”。
高度成熟的格律形式本身,如精致的瓷器,具有独立的形式美。但需谨记,这种形式美只有在它成功承载了有意味的内容时,其价值才得以完全实现。
空有形式的诗,如同精美的空匣,实不可取。
三、格律的误区:重律轻格与因形害意
回望格律诗发展史,“格”与“律”的失衡,尤其是重律轻格、因形害意,是导致格律诗创作陷入困境、杰作难产的重要内因。
1、晚唐至清的流弊:技术的雕琢与精神的萎靡
自晚唐“苦吟”派以降,至宋代“江西诗派”讲求“夺胎换骨”、“点铁成金”,再到明清科举试帖诗与诗坛拟古之风,诗歌创作中逐渐出现一种倾向:将对格律技巧,特别是字法、句法、用典等的钻研置于意境创造之上。
诗人往往“得一佳句而辐凑成篇”,或为迁就平仄而削足适履,替换掉最鲜活生动的词语与意象。
如此作品可能律吕精严、字字有来历,却缺乏真情实感与生命气象,徒剩一副精巧的骨架,毫无生命力。
2、因形害意的典型表现
凑韵凑对:为押韵或对仗,填入与全诗意脉不通、甚至扭曲原意的字词。
割裂语序:为合平仄而强行颠倒自然语序,导致句子信屈聱牙,意脉中断。
牺牲“诗眼”:为避所谓“诗病”,放弃那个意境核心、无可替代的“闪光”词汇,买椟还珠。
情感失真:为了符合某种程式化的情感表达模式,如应制、唱和等,而掩盖或扭曲真实的感受。
这些弊病,都是将“律”置于“意”之上的恶果,使得诗歌创作沦为一种高级的文字格式游戏,背离了“诗言志,歌永言”的根本,很不可取。
那今人写格律诗应该如何做呢?

四、今人写诗如何追求“格高律清”?
对于当代格律诗创作者,“格高律清”不应是遥不可及的理想,而是可以践行的创作指南。
1、修养心性,提升境界
“功夫在诗外”。诗的格调高低,首先取决于诗人的胸襟、学养、阅历与感受力的深浅。
关注现实,体悟人生,涵泳经典,培养一颗敏锐、真诚、丰沛的诗心,是产出高格调诗作的根基。
2、精研法度,化为己用
对平仄、押韵、对仗等格律法则,须经过严格学习和大量练习,达到从“遵守”到“驾驭” 的境界。
最终目标不是死记硬背,而是让声律感内化为语言本能,如同娴熟琴师的手指,能在规则的琴键上自由演奏心灵的乐章。
3、辩证处理意律冲突的实践智慧
当“绝妙好辞”与“平仄规则”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,应遵循以下决策序列:
优先保全“意”:首先确保那个核心意象或情感表达是最佳、最不可替代的。
尝试“拗救”:运用上讲所述的拗救智慧,在规则体系内寻求技术性解决方案。
调整句式语序:通过更换、调整句中其他非核心词汇的顺序,来调和矛盾。
考虑换用诗体:若上述方法均严重损害诗意,应果断放弃格律诗形式,采用限制较少的古体诗或其它诗体。
为保诗意而换体,远胜为合律而害意。
4、警惕“完美”的陷阱
一首在格律检测软件上显示“100%合规”的诗,未必是好诗。有时,诗中那一处看似“不合律”的所在,恰恰是诗人情感最真实、最强烈的迸发点,是诗歌最具生命力的“睛”。
鉴赏与创作诗歌,都应敬畏这种源于生命真实的“不完美的完美”。

五、格律诗鉴赏
即使不写格律诗,对于格律诗鉴赏者,也应更新观念,建立更健全的审美评价体系。
1、从“格式警察”到“意境知音”
鉴赏的第一要务,是感受、进入诗歌的意境,体会诗人的情感,而不是首先拿起平仄检测的标尺。
读懂《黄鹤楼》的苍茫时空感,比计较其前四句是否合律重要得多。
崔颢的《黄鹤楼》
昔人已乘黄鹤去,此地空余黄鹤楼。
黄鹤一去不复返,白云千载空悠悠。
晴川历历汉阳树,芳草萋萋鹦鹉洲。
日暮乡关何处是,烟波江上使人愁。
2、理解“形式”如何为“内容”服务
在领略意境之余,可进一步赏析诗人如何运用格律技巧来强化意境。例如,分析杜甫《秋兴八首》中密集而精严的对仗,如何营造出其沉郁顿挫、凝重千钧的史诗感。
3、宽容对待“变体”与“瑕疵”
对于大家名篇中存在的所谓“失粘”(折腰体)、“拗句”等现象,应理解其艺术上的合理性,甚至欣赏其为表达特殊情感而做出的形式突破。
不以机械的“合律”与否作为评判杰作的唯一或首要标准。
“格律”是诗歌的生命形态,是其精神气象(格)与呼吸节律(律)的完美结合。我们学习格律,不是为了制造整齐划一的诗歌标本,而是为了掌握一门让思想情感得以最凝练、最有力、最富于音乐性地表达出来的古老而精妙的语言艺术。

我在这里提醒每一位格律诗创作者,请永远先倾听你内心的声音,然后再让你的笔在格律的河床上,找到那最契合的流淌方式。
唯有如此,格律诗这条古老的河流,才能在当今时代激荡出新鲜而澎湃的浪花!
朋友们,读完本文是不是对“格”和“律”有了更深入的认识?有何高见?欢迎进行分享。
《精通格律知识十四讲》的第十三讲分享完了,对格律感兴趣的朋友敬请关注本系列第十四讲,下一讲将更精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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